宜縣景點限街頭藝人展演 文創工作者批排擠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宜蘭縣一○四年經過核定的街頭藝人展演空間共三十九處,規定只有領證的街頭藝人向場管單位申請後才能進駐展演,例如宜蘭火車站前鐵工坊、木工坊;文創工作者反應兩極,有人認為區隔街頭藝人與未領證的文創工作者,對文創展演空間造成排擠,但也有文創工作者認為藉由證照可以區隔商業行為與藝術表演。
宜蘭火車站前鐵工坊與木工坊場地,只開放表演藝術類與視覺藝術類街頭藝人進駐,表演藝術類如戲劇、舞蹈、歌唱等,視覺藝術則像是現場創作繪畫或人物塑像,其他較為靜態的手工藝創作者不能進駐展演造成反彈。此外,宜蘭還有許多展演空間,規定只有領有宜蘭縣核發的街頭藝人證照者才可以進駐,部分文創工作者質疑縣府將藝術區分高低。
文化局︰場管單位有權選擇表演者
縣文化局表演藝術科科長陳曉慈表示,文化局會建議場管單位活化場地時應注意事項,例如是否造成噪音及可否提供表演者遮風蔽雨的地方,但選擇什麼樣的表演者進駐則是場管單位權力,文化局可以提供藝術工作者的名冊參考。
有文創工作者贊成 認為可防弊
文創工作者小易領有街頭藝人證照,他認為限定領照街頭藝人進駐是合理的,因為可以防止弊端,例如有些攤販也想進駐鐵工坊擺攤,但他們是批貨商人不是手工創作者,批貨商人的商品質感差,價格低廉,會造成文創商品價格被拉低,影響藝術價值的展現。
但部分文創工作者卻質疑,藝術為何要被分高低,什麼樣的藝術可以進駐,什麼樣的不行,誰有權力決定?難道領有證照的藝術才是藝術,況且,每個縣市街頭藝人證照標準不一,領有外縣市證照在宜蘭也不能使用,文創工作者在宜蘭的展演空間受限。
工旅處︰藝術範圍廣泛 便於管理
工旅處表示,限定領有證照街頭藝人進駐,是因為藝術範圍太廣,就管理角度來說,僅能就街頭藝人法規來管理,防止攤商擺攤,影響藝術層次,也會讓觀光客覺得不妥,至於鐵工坊、木工坊,只要有證照都可進駐,並未排除工藝類街頭藝人,應是資料未更新造成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