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徵收或解編 不要拖成愁 
本報記者 范榮達/聯合報 
政府面臨財政負債、監察院糾正,及地主不斷陳情等壓力,啟動以解編為目的的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專案通盤檢討案,其中一些公設因社會型態變遷,及人口數不如預期等影響,早已不合時宜,政府不用花錢徵購公共設施用地,地主又可以拿回土地,看似解決沉痾良方。
不過,都市計畫公共設施有一定配置比率,當初畫設時也會考量計畫區人口數及生活品質等,如果公設保留地一個一個解編,房子建築物越蓋越多,不僅有法令限制問題,勢必也會衝擊生活品質。

另外,公設解編不一定就不能再畫公設,但如果變更商業區及住宅區,內政部要求必須回饋五成土地做公共設施,五成的比率城鄉差距不同調,苗栗等鄉村型地方的地主恐怕難以接受。

公設要解編,也不能一視同仁。道路用地變更住宅區及商業區不太可能,偏偏道路用地占未取得公設地的最大宗。以苗栗縣為例,全部未取得公設用地四百六十二多公頃,道路就有約二百四十四公頃,超過一半以上。

公設保留地問題難解,但拖越久,民怨累積越多,土地公告現值調越高,政府財政更難以負擔,將來無論徵收或解編,難度會越來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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