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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碱公司蘇澳廠被停工 宜蘭副縣長親送停工令

2018-10-11 14:58聯合報 記者羅建旺╱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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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副縣長余聯興今天代表縣府送達停工令,命令東碱公司蘇澳廠未經許可污染源立即停工,業者檢視後,當場簽收,並表示會配合。

除停工令之外,宜蘭縣環保局長周錫福表示,針對硫酸鉀等製程等違反規定部分,依法兩個製程各裁罰200萬元罰鍰,加起來罰400萬元。

宜蘭縣政府表示,本月5日代理縣長陳金德帶領環保局,一舉查獲東碱公司蘇澳總廠有未經許可登記的污染源操作中,且未密閉輸送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今天下午2點由副縣長余聯興代表縣府,親自送達東碱公司停工令。

縣府表示,經查,該廠鉀肥製程(M04) 的反應爐後端正操作使用中,且未保持密閉的冷卻機、圓篩機、成品暫存槽、中和貯存槽、硫酸鉀工廠及硫酸鉀暫存庫皆為未經合法登記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的污染源,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且認定符合同法第9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屬情節重大之未經許可污染源,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令該廠鉀肥製程反應爐(M04)後段未經許可的污染源停工。

另外,縣政府表示,為考量該廠長期酸味及粉塵逸散情況除影響蘇澳馬賽地區空氣品質外並有害公眾生活環境之虞,縣府以最快速度,今天由副縣長余聯興代表縣府親自送達東碱公司蘇澳總廠停工處分公文,令該廠未經許可污染源立即停工,未來該製程若要申請復工,需向縣府申請該製程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文件變更,經審查同意後取得許可文件後才能復工,若該製程未取得操作許可證前逕自操作相關設備進行生產,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移送法辦。

對宜蘭縣政府的處分案,東碱公司曾在本月9日的重大訊息說明會上回應指出, 東碱過去許可證針對M04製程,出反應爐後皆以「密閉式輸送」作包裹,縣府一直以來也都核准,過去縣府進行相關的現勘,也沒提出本次固定污染源之許可不符問題,就公司立場,認為僅是文字部分或申請程序之疏漏,會馬上改進,經評估營業額至少5成受影響。

 

回應也表示,公司生產之氯化鈣大多供科技廠使用,市佔率約6到7成,本次遭縣府針對M04停工,影響不小,M07氯化鈣製程經上次環保局稽查後,已改為抽真空之負壓狀態,本次被查獲並非消化槽本體,而是從槽旁邊之接頭外滲,許可缺失部分,公司將儘快申請,亦期望縣府能用最快速度進行審查。

宜蘭縣副縣長余聯興(左)今天代表縣府送達停工令,命令東碱公司蘇澳廠未經許可污染源...
宜蘭縣副縣長余聯興(左)今天代表縣府送達停工令,命令東碱公司蘇澳廠未經許可污染源立即停工,業者檢視後,當場簽收,並表示會配合。記者羅建旺/攝影
 
宜蘭縣副縣長余聯興今天代表縣府送達停工令,命令東碱公司蘇澳廠未經許可污染源立即停...
宜蘭縣副縣長余聯興今天代表縣府送達停工令,命令東碱公司蘇澳廠未經許可污染源立即停工,除停工令之外,兩個製程違規各裁罰200萬元罰鍰,加起來罰400萬元。記者羅建旺/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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