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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工作者…比勞工廉價的勞工

2018-10-17 00:11聯合報 翁煙源/藝術工作者(宜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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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連署提案「文化基本法」草案,國家應保障文化與藝術工作者之勞動權益及其經濟狀況...
立委連署提案「文化基本法」草案,國家應保障文化與藝術工作者之勞動權益及其經濟狀況。圖為藝文工作者擺攤販售創意畫作提包。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聯合報載去年總工時不減反增,尤其三成青年藝文工作者,年收不到廿五萬元,台灣大環境不佳是其因,也就成了宿命。

筆者廿五年前,隨產業西移而轉業教畫,當時景氣尚佳,天天忙不完的上課,算算薪資不遜大學教授;但隨景氣每下愈況,只能維持開銷,最後還要賣畫以付店租,只好結束台北天母的工作室,八年前回到宜蘭。

在宜蘭雖沒房租壓力,要維持基本開銷,只好多角化經營,將多餘的家具飾品、二手書,擺在廊下販售;學校、社區或部落有需要,也前往支援;多餘時間則創作具寓意及美感的小飾品,不少人花小錢添購,聚沙成塔不無小補。

在地有位年輕人,科班出身,數年前想從正式教職轉專業創作,夫妻一道來探詢,有另一半支持,當然鼓勵;前年首展畫作售出過半,近日展出也創佳績,但畢竟是難能可貴的少數。

日前有位年輕人接下一社區的壁畫工作,時間、材料與收入相抵,再加上要回饋部分予社區,真的比油漆工還不如,知情者莫不為其喊冤。

地方政府不時有臨時性的展演活動,雖然很高興看到不少從事藝文工作的年輕人參與,忙得不亦樂乎,但仔細分析,非長期持續性的工作,事先寫計畫申請接案後,準備相關材料就需開銷,展演過後等經費入袋又要一些時間…平均下來,也就應驗了藝術創作在台灣很廉價這句話。

各縣市都在搞文創,宜蘭大小文創基地尤其多,相關文創工作的年輕人不少,因同質性過多,消費者遊客又有限,去看看中興文創園區或宜蘭市丟丟噹廣場,就可知一、二,時見擺攤者休息等客上門的模樣。

景氣一直不佳,地方政府也沒多少經費,消費者往往是「先顧八肚,再顧佛祖」,從藝術工作者也就淪為比一般勞工更廉價的勞工,也許這就是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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