礁溪龍潭泳池爭議 宜縣府「冷處理」
2019-01-29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宜蘭縣四季泳會使用礁溪龍潭游泳池場地,縣府認定占用縣有地,前代理縣長陳金德卸任前,要求四季泳會在卅一日前歸還土地,並追討使用補償金(租金)廿五萬元;距期限僅剩三天,政黨輪替後,縣府對泳池採取「冷處理」。縣府教育處解釋,泳池土地所有權還在訴訟階段,待判決結果出爐再討論如何處理。
龍潭泳池一九六六年由縣府出資興建,之後交由救國團管理;一九八三年縣府、宜蘭市公所及四季泳會透過捐款、補助改建;但土地卻在二○○四年,從「縣府」卻變成「救國團」所有,並與四季泳會簽約,泳池僅限會員使用,合約在去年六月到期。
陳金德認為龍潭泳池屬公有財,救國團占用縣府地,去年五月八日將十三筆土地所有權變更為「宜蘭縣」,管理機關則為宜蘭縣政府體育場,並撤銷地上物使用執照,救國團不服提出行政訴訟。
泳池土地雖變更登記為縣政府,但仍為四季泳會使用,如同占用公有地,縣府邀請泳會討論解決之道,都被「已讀不回」。陳金德認為四季泳會在拖時間,因此卸任前簽下最後一紙公文,要求泳會一月底前「還地」,並追討半年租金約廿五萬元。
而今,距最後期限僅剩三天,縣府仍未有追討動作,對泳池爭議「冷處理」;民進黨縣議員陳文昌指出,縣政應有延續性!縣府追討泳池土地應有強制作為,四季泳會沒道理持續占用,若此例一開,是否其他縣有地都可比照辦理?
縣府教育處解釋,因泳池土地已走入訴訟階段,在判決出來前,希望維持現狀,待結果出爐再做討論。四季泳會會員近四百人,每人每年繳四千五百元會費,泳池開放時間可隨時入場,但僅限會員使用。會長黃茂榮說,龍潭泳池土地爭議已進入訴訟,他們尊重縣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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