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龍一村變公園 議員促取得土地

2019-01-27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隸屬國防部的宜蘭市「化龍一村」土地,縣府要打造「有機水綠生活公園」;縣議員黃定和認為,縣府應盡速取得土地,才能永續經營;縣府建設處指出,化龍一村屬於機關用地,依據都市計畫只能指定給國防部單位使用,縣府無法辦理撥用,目前正在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待內政部審議通過,機關用地變更為公園與停車場,土地就可透過撥用取得。

  • 隸屬國防部的宜蘭市化龍一村土地,宜蘭縣議員黃定和要求縣府應儘速取得,土地才能永續經營。(記者林敬倫攝)

    隸屬國防部的宜蘭市化龍一村土地,宜蘭縣議員黃定和要求縣府應儘速取得,土地才能永續經營。(記者林敬倫攝)

「化龍一村」原是眷村,居民都已遷移,面積二點六七公頃,是國防部所屬機關用地;縣府二○○九年提案辦理都市更新,要將五十%土地變更為商業區,五十%回饋作為公設保留地。

爭取到中央1200萬元經費

此案規劃六年,二○一六年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委員認為宜蘭市發展多年,公共設施明顯不足,要求縣府補足周邊公共設施再提計畫,全案被退回。部分地方人士也認為,化龍一村周邊已有新月廣場等商場,不宜再設商業區開發,才不會對市區交通產生衝擊,都更案因此停擺。

化龍一村保有許多老建築及老樹,目前由縣府與國防部簽訂代管契約;縣府工商旅遊處長李岳儒指出,縣府爭取到中央「城鄉風貌」一千二百萬元經費,要將化龍一村打造成「有機水綠生活公園」,保留綠地、增設兒童遊戲區,西後街、武營街人行道也會重做,並規劃六十一格汽、機車停車位,要讓化龍一村成為新景點。

縣府︰內政部通過就可辦土地撥用

不過,縣府與國防部的代管契約六月就到期;縣議員黃定和指出,化龍一村位處宜蘭市精華地段,土地閒置多時,縣府應盡速取得土地,才能讓活化計畫順利推動,簽訂代管契約不是辦法,如果新約簽訂不順利,一切計畫是不是又要停擺,對永續經營不利。

縣府建設處長黃志良說,化龍一村是機關用地,依據都市計畫規定,只能指定給國防部單位使用,如果辦理撥用,不符土地使用目的,因此必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縣都委會去年十月已完成變更程序,將機關用地變更為公園及停車場用地,全案待內政部審議通過,就可向國防部辦理土地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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