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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核廢料放大南澳 陳歐珀籲用公投選址

2018-12-21 15:4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對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與台電公司將宜蘭大南澳視為核廢料最終處置處址的選項之一,民進黨立委陳歐珀今召開記者會表示,他堅決反對將大南澳作為最終處置場,宜蘭人也無法接受,建議此事應透過公投決定。

  •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中)、台灣大學地質科學系教授陳文山(左)、德卡倫部落民眾哈勇諾幹(右)21日舉行記者會,指出因146地區地質不穩與違反原住民基本法等,反對大南澳作為核廢料最終處置場。(記者簡榮豐攝)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中)、台灣大學地質科學系教授陳文山(左)、德卡倫部落民眾哈勇諾幹(右)21日舉行記者會,指出因146地區地質不穩與違反原住民基本法等,反對大南澳作為核廢料最終處置場。(記者簡榮豐攝)

陳歐珀表示,根據台電與原能會的報告,澎湖、大南澳均被列為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的可能地點,這讓宜蘭人無法接受。陳並提出3點反對理由,其一是該地區地質不穩,並不適合做為核廢料處置場所,其次是此舉將違反「原住民基本法」中不得在原住民地區放置有毒廢棄物的規定,最後則是此事並未經過公投決定,恐衍生不公平之疑慮。

與會的台灣大學地質科學系教授陳文山強調,大南澳地區的地震很頻繁,地質也不穩定,選址應選擇永久、穩定的地區才對,呼籲台電不要只用舊資料作為參考依據,應盡速做實質調查。

當地德卡倫部落民眾哈勇諾幹痛批:「我們有用這麼多電嗎?為什麼核廢料要讓我們承擔?」他並強調,高階核廢料的處置條例並不存在,只有內部行政命令,而行政命令不應逾越「原住民族基本法」,「台電的選址審查完全違反程序正義!」

對此,原能會副局長陳文泉表示,根據台電於2006年提報的「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書」,場址評選與核定的時程是2018年至2028年,目前全案尚未到選址階段,只是先就技術可行性進行初步選址作業,原能會一定會尊重地方政府意願,也會把原住民族的利益列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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