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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拆路還地」!建地買主討回權益 居民卻抗議了

胡姓地主標得宜蘭市新生路宜福段620地號一塊建地,卻發現部分土地竟是道路,向法院提出訴訟,宜蘭地院判決宜蘭市公所需「拆路還地」,引發周邊居不滿,今天到場抗議。(記者張議晨攝)

2018-09-27 20:34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胡姓民眾2014年購入宜蘭市新生路宜福段一塊建地,卻發現部分道路侵占到土地,胡女透過訴訟爭取權益,法院判決宜蘭市公所敗訴,需「拆路還地」,引發周邊里民不滿,認為道路若再拆除,路寬只剩2公尺,對交通衝擊巨大,揚言誓死反對,盼縣府、市公所介入解套;市公所指出,會再由法院召集協調會,協助解決兩方問題。

  • 地政人員今重新鑑界,標示土地位置及範圍。(記者張議晨攝)

    地政人員今重新鑑界,標示土地位置及範圍。(記者張議晨攝)

  • 宜蘭地院判決宜蘭市公所需「拆路還地」,引發仰賴這條路進出的居民不滿,到場抗議。(記者張議晨攝)

    宜蘭地院判決宜蘭市公所需「拆路還地」,引發仰賴這條路進出的居民不滿,到場抗議。(記者張議晨攝)

  • 居民認為,一旦拆路還地,路幅只剩2米,而道路原本就彎彎曲曲,恐對通行構成危險。(記者張議晨攝)

    居民認為,一旦拆路還地,路幅只剩2米,而道路原本就彎彎曲曲,恐對通行構成危險。(記者張議晨攝)

宜蘭縣政府2008年展開土地清查,發現宜福段620地號一塊建地屬無主地,縣府依照程序,於2014年間標售,標售面積近100坪,胡姓民眾以391萬購得。

胡姓地主標到後想興建房屋,申請鑑界後卻發現,建地旁的新生路有一半路幅、約10公尺長的道路範圍屬於她的土地,總面積約39平方公尺(約13坪)。

胡姓地主不滿,認為縣府標售前未完成鑑界,侵犯到她的土地權益,向宜蘭地方法院提出訴訟,地院認為主張有理,因道路屬市公所管轄,判決宜蘭市公所敗訴,需「拆路還地」。

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派員到場履勘,卻遭到周邊里民抗議,新生里長蔡錦濤不滿說,這條路是周邊30戶里民進出要道,而且往來車輛眾多,若拆路還地,路寬將從5公尺縮減成2公尺,加上道路本就彎彎曲曲,恐對通行構成危險。

縣府評估,受影響道路長度約10公尺,原擬徵收南側約40坪農地,重新鋪設道路,但與農民協調半年未有結論。里民今天到場抗議,宜蘭縣議員林志鴻、楊順木認為,縣府應協助徵收一旁農地,或與地主討論可行方式,讓里民、地主雙贏。

「道路絕對不會縮減!」宜蘭市長江聰淵允諾,近期會由法院召開協調庭,邀地主、縣府、市公所、里民討論,公所會盡快跟縣府協調,朝徵收農地方向進行。

江聰淵說,道路徵收牽涉縣府及市公所權責,土地價購費用盼由縣府負擔,市公所則負責道路、溝渠工程費用,盼解決雙方困擾,讓爭議圓滿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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