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用第二預備金補助外鄉鎮?林姿妙:一切合法
對有周刊報導國民黨提名的宜蘭縣長參選人、羅東鎮長林姿妙被爆,濫用救命錢的第二預備金補助社團、宮廟、學校及其他鄉鎮市活動,羅東鎮公所今天嚴正聲明:「這是危言聳聽」,並強調,第二預備金相關支用皆依法行政,無任何違法;對周刊指林姿妙標榜任內未出國,實際是出國一次,鎮公所說,林姿妙近9年任內,唯一一次出訪,含飛行不到27小時。
羅東鎮長林姿妙也強調,第二預備金相關支用鎮公所均依法行政,無任何違法情事,災害準備金為救命錢,第二預備金不等於災害準備金,縣政府與各鄉鎮公所第二預備金的編列與執行都依預算法的規定,也通過審計室的查核,一切依法行政。
羅東鎮公所指出,周刊報導內容述及第二預備金為鎮庫救命錢1節,是危言聳聽,依法所謂「救命錢」為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不等於「災害準備金」,各縣市第二預備金編列、執行皆依循相同法源辦理,台北市政府更曾於105年因舉辦世大會編列12.5億的第二預備金。
鎮公所表示,以第二預備金補助國內團體皆依預算法第70條規定辦理,前鎮長林聰賢97、98年度也以第二預備金補助外鄉鎮,計有53案,宜蘭縣政府107年第1季至第2季,也以第二預備金受理核定補助計畫及活動,計有5344萬8千元。
鎮公所指出,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今年5月22日函宜蘭縣政府,有關宜蘭縣各鄉鎮市公所在104年至106度動支第二預備金數額表,分析動支事由及支用對象,宜蘭市、頭城鎮、礁溪鄉、員山鄉、五結鄉、三星鄉及羅東鎮均有補助國內團體案件,抽查結果,羅東鎮公所補助執行案件與宜蘭縣各鄉鎮市公所皆依法辦理,而且並不只有羅東鎮公所有相關補助。
另外,報導中指,林姿妙最引以為傲的羅東鎮的國中小營養午餐全部免費,明年還不確定是否補助,盛傳林姿妙花大錢補助、綁樁,才導致費用可能沒著落;對此,鎮公所說明,明年度(108年)補助學童營養午餐費用的相關預算,已由社會課編列,依法規程序,經羅東鎮代表會年底定期會通過後即可實施,相信各項社會福利政策必會獲得代表會的全力支持,勿斷章取義、移花接木,造成民眾不安。
報導中也提到林姿妙標榜自己「這十幾年來我都不曾出國」,周刊發現,事實上,林姿妙有出過一次國,並指8年鎮長任內雖然僅出國1次,但以鎮公所為名義率團出國次數並不少;對此,鎮公所表示,林姿妙擔任鎮長近9年期間,僅為推展國際友誼,出席日本西都市簽訂友好親善宣言,出訪時間是105年11月4日上午8時20分至105年11月5日上午10時55分回國,全程含飛行時間不到27小時,除此之外,未曾有過以觀摩考察出國行程。
鎮公所重申,近日因年底五合一大選之政治因素,各項鎮政業務推動常遭莫名抺黑,呼籲勿再以政治因素干擾鎮公所團隊推動的業務,對鎮公所推動各項業務進的不平衡報導,為免影響業務推動,相關議題今後不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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