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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汙修正案三讀 加重刑責罰鍰、畫老車禁入區
記者鄭媁∕台北報導聯合報

全台飽受空汙困擾,立法院昨三讀通過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正案,除將汙染源管制範圍區分為移動及固定汙染源,未來十年以上的車輛排放標準將從嚴,排氣檢驗未過或未檢驗,最重可註銷牌照;另將畫設空氣品質維護區,禁止或限制老舊車輛通行,違者最重處六萬元罰鍰。

空汙法上次修法是五年前,近年來因中南部空汙及能源爭議,持續往北部延燒,國民黨緊咬政府為了非核家園政策「火力全開」,造成PM2.5上升,民眾苦不堪言。立法院臨時會昨天歷經七小時逐條發言,表決爭議條文,於晚間九時許完成修正程序。

 

處罰對象 擴大到負責人

這次修法加重罰則,處罰對象由行為人擴大到負責人與監督策畫人,也就是老闆與衛生安全部門人員都得負責,最低刑責提高到六個月有期徒刑,最高罰鍰額度提高廿倍,從一百萬元提升到二千萬元,且將追繳造成空汙的不當利得。

修正條文明定,環保署可視空氣品質需求,加嚴出廠十年以上交通工具的排放標準。若未依規定驗車可罰五百元,逾一個月未檢驗或複檢未過,可累計再罰一千五百元、逾半年再罰三千元,一旦縣市政府再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可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牌照。

修正案並授權縣市政府畫設「空氣品質維護區」,一九九九年六月前出廠的柴油車及二行程機車,將禁止進入或限制其進入時段,並以車牌辨識系統取代攔檢,違者可處五百元至六萬元罰鍰。

環保署實施空汙總量管制部分,環保署到底要「會同」還是「會商」經濟部,朝野爭議不休,歷經八次協商後,國民黨團前天深夜搶得遞案優先權,以五百個變更議程案迫使執政黨讓步,民進黨團才同意採在野黨意見,改為「會商」經濟部,再報請行政院分期分區核定公告實施之。

 

增訂好鄰居、防隱匿條款

此外,燃氣發電也有條件放寬,電業為執行緊急防制措施,或配合降低燃煤發電,致增加燃氣發電的排放量,經審核許可後,不受許可證登載的排放量限制。另外,增訂「好鄰居條款」,縣市政府在擬定空汙防制計畫時,應考量空汙流通性質,會商鄰近縣市。

修正條文也增訂「防隱匿條款」,公私場所的固定汙染源,若因事故大量排放空氣汙染物,負責人應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最遲要在一小時內通報縣市政府主管機關,違者重罰二千萬元。若因此致人於死者,負責人最重處無期徒刑,得併科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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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
空汙法修正 藍批只修半套 綠稱最大修法
記者鄭媁、程嘉文、林河名∕聯合報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空汙法修正案,國民黨團書記長李彥秀批民進黨「修法只修半套」,證明民進黨只是「為過而過」。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反駁,修法歷經多次審查、協商,國民黨抹黑民進黨打假球,與事實相違。

李彥秀表示,此次修法未正視燃煤空汙對中南部空品與健康的危害。中央強制訂定許可證的統一標準,忽視了地方空氣品質的差異、部分地方政府需要更嚴格的管制標準需求;而加強十年以上的機車管制,環保署和經濟部都不知該如何執行,最後恐成為變相懲罰機車族。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指出,去年環保署公告草案,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審查將近一年,修法賦予環保署改善空汙的政策工具,但一開後門「空汙法」就會被架空、形同具文,固定汙染源的抵換機制爭議就是一例。

另針對環保署實施空汙總量管制,由「會同」改為「會商」經濟部,蔣萬安也質疑,條文最後仍須報請行政院核定,立法院再三盼賦予環保署主導權,環保署卻自甘受制於經濟部及行政院,根本是打假球的太上皇條款。

柯建銘反駁指出,本次空汙法修正是二○○二年以來,最大幅度修法,除了建構追繳不法所得利益、新增檢舉獎金及吹哨者制度,更針對空氣品質改善的需求,進一步加強燃料及有害汙染物管制,並擴大汙染源納管範圍。

柯建銘強調,空汙法修法有急迫性與必要性,經委員會四天審查、二次委員會協商及院長蘇嘉全八次協商,環保署長李應元更拜訪立委或辦公室助理四十次以上,新修法加重罰金、提高罰鍰、鼓勵檢舉不法,並對外公開資訊,可說是一部非常進步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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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分析∕選情與空品 藍綠各取所需?
本報記者林河名聯合報

立法院臨時會昨天表決三讀通過「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正案。民進黨挾立委席次優勢,雖主導了修法,但民眾對修法結果是否埋單?年底選舉前的空汙改善狀況是關鍵。國民黨期待「借」空品不佳來印證修法不得要領,民進黨則擔心空汙攪亂選局。

空汙法修正,原本該是最不分藍綠的民生法案。但近年來,中部冬天空氣品質明顯惡化,台中火力發電廠造成空汙的陰霾已深植人心,民進黨加快空汙法修法的速度,國民黨則主打空汙作為收復台中的選戰策略,都是這部民生法案被「政治化」的原因。

空汙引發極大民怨,「反空汙大遊行」去年十二月十七日在台中、高雄登場。趕在遊行前,行政院先通過「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正草案;環保署也在遊行後,隨即提出「空氣汙染防制行動方案」

儘管政府絞盡腦汁,要把汙染排放減到最低,但空汙牽涉能源政策,若要配合產業轉型,更是巨大工程,很難立竿見影。也因此,行政院長賴清德提出二○三○年公車電動化、三五年新售機車全面電動化、四○年新售汽車全面電動化,都須長期追蹤列管;卻也因為計畫太過長遠,被譏為「畫大餅」。

這正是「當汙染遇上政治」的最大問題所在:人民期待政府拿出徹底解決的辦法,卻又希望汙染迅速獲得解決。

以此次空汙法第十四條修正為例,行政院版條文規定,電業因執行緊急防制措施或配合政府燃煤發電降載,為穩定發電量,燃氣發電將可不受空汙法及環評法的總量限制。這是為降低汙染排放,保留突發狀況的彈性,但在在野黨眼裡,卻成了「做半套」、「打假球」。諸如此類的爭辯,在修法過程屢屢可見。

空汙修法涉及的面向太廣,執政黨在修法過程中動輒得咎,但在野黨也未能兩面討好。例如,中部立委一心想要台中火力發電廠降載減排,北部立委卻又反對興建深澳電廠,不夠的用電到底從何而來?這也凸顯民生法案被過度政治化的荒謬與矛盾。

為了選舉,也為了「汙染不要在我家後院」,空汙法的修正,已經變成政黨「趨吉避凶」的工具。如今修法雖通過,能不能徹底防制空汙?大家都沒把握。但至少面對選情與空氣品質,朝野都已有了各取所需的詮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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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觀點∕工總:空汙來源多 環署不宜獨斷
記者黃文奇∕台北報導聯合報

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空汙法修正案,工總副理事長林明儒表示,空汙來源多元,以PM2.5為例,產業汙染僅占三分之一,若環保署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須會同,則等同將責任全推給環保署,長此以往企業將持續外移。

林明儒認為,現在法規的調整太過民粹,完全是選票考量,例如全台汽機車超過千萬輛,有關單位完全沒有改善措施,而火力發電卻不斷被汙名化;根據統計,中火降載四成,對大台中地區空汙改善僅百分之一左右。

林明儒說,空汙的來源很多,包括汽機車排放的廢氣(移動汙染源)、企業所產生的汙染(固定汙染源),甚至其他領域如餐廳的油煙等,大約各占三分之一,有些主管機關是經濟部,有些是交通部,部分是環保署,應該各主管機關都要提出對策,而非僅有環保署負責獨斷。

他說,大家對空汙的問題了解甚少,以PM2.5為例,企業產生的汙染比重約百分之卅一,而汽機車產生的約百分之卅三,其他汙染源也占三成以上,其中餐飲業如油煙等占了一成有餘,另外還有農業廢棄物燃燒的問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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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汙法三讀 新增吹哨者條款
記者翁至威、鄭□∕台北報導經濟日報
立法院昨(25)日晚三讀通過《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正案,不但加重工廠排放超量汙染源罰則,最高至2,000萬元,且新增吹哨者條款、鼓勵內部員工檢舉。

氣體排放量較大的產業包括石化、鋼鐵、電力、造紙等恐受影響。

修正案同時進一步加強燃料及有害汙染物管制,擴大汙染源納管範圍,外界關注空汙法修法後,是否影響產業發展及投資信心,仍有待觀察。此外,修正案授權各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限制特定汽機車進入,未來10年以上的車輛排放標準將從嚴,排氣檢驗未過或未檢驗,最重可註銷牌照。

空汙法修法備受關注,不僅攸關民生健康,也牽動國家能源政策及產業發展。不過修法過程不算順利,歷經八次協商,不少條文仍具爭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昨在人數優勢下,終於在立法院敲下議事槌,完成此次空汙法修法。

其中,第12條有關空汙總量管制的規定,因政院版本為環保署「會同」經濟部,被在野黨視為「霸王條款」。 昨日國民黨祭出500個變更議程案,要求執政黨讓步,民進黨團最後同意改為「會商」經濟部,但也新增但書,需報請行政院分期分區核定公告實施。

第19條抵換機制,也是協商過程中朝野攻防重點,昨經院會表決通過民進黨版本,固定汙染源可利用改善移動汙染源所減少的排放量,取得抵換排放量,鼓勵企業透過收購舊車,並訂定十年的落日條款。

此次修法加重罰則,針對工廠排放超量汙染物且影響重大,處罰對象由行為人擴大到負責人跟監督策畫人,最低刑責提高到六個月徒刑,最高罰鍰額度提高20倍,從100萬元提升到2,000萬元,且將追繳因造成空汙獲得的不當利得。

三讀條文也明訂,電業為執行緊急防制措施,或配合降低燃煤發電,導致增加燃氣發電的排放量,經環保署審核許可後,不受許可證登載的排放量限制。

空汙法修正通過後,後續對於產業衝擊有待觀察。產業界擔憂,空汙法修法過嚴,恐影響國內電力供應及產業發展,甚至動搖投資信心。據了解,關於總量管制之規定,經濟部曾力爭保留與環保署「會同」,不過最後改為「會商」,是否造成重大投資案打退堂鼓,是後續觀察重點。

立法院此次大幅翻修空汙法,並授權縣市政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1999年6月前出廠的柴油車及二行程機車,將禁止進入或限制其進入時段,並以車牌辨識系統取代攔檢,違者可處500元至6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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