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批開發大鬆綁 營建署: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2018-01-03 20:37經濟日報 記者潘姿羽╱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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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今召開記者會,痛批內政部國土計畫法草案放水,尤其森林區「降級」,從「國土保育一」鬆綁為「國土保育二」,此舉根本是為「清境」等高山違法開發解套,形同開發大鬆綁;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分署長陳繼鳴則澄清,森林區已被劃入國土保育區,意即不能變更為其他開發利用,不可能有住宅、商業開發,環團所言「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國土計畫法是國土最上位的法律,待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各縣市政府須依其精神擬定縣市的國土計畫,取代原有的區域計畫;換言之,未來國家土地空間由國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國家公園法來規範。

而「森林區」是區域計畫法的法定分區,未來區域計畫法將廢止,該名稱不會存在,而是畫入國土保育區;陳繼鳴說明,不管第一類還是第二類的國土保育區,都無法變更用地來開發,而森林區分很多種,第一類確實標準較嚴,是完全管制、禁止開發,第二類則是允許教育、科學研究、水土保持相關設施等以保育為目的的使用。

陳繼鳴說明,保安林、國有林事業區等均將改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並無降低保護;而可進行林木生產、經濟利用的經濟林,以及部分大學的實驗林場,還有森林育樂區,這類森林區若歸為國保區第一類,可能喪失部分功能,因此教育部、林務局根據實際教學需求、經營管理須要才做此建議,「不是放棄掉森林,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營建署說,國土計畫法範圍廣泛,已分為六個專案小組討論,並持續蒐集各界意見,未來相關會議均公開於網站,並開放外界報名參加及表述意見,以妥適處理相關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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