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跟中央對槓! 宜蘭決定不訂農舍及農業設施審查辦法
宜蘭縣政府訂定「申請興建農舍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草案,引起外界質疑放寬農舍興建,爭議不斷,而且中央地方不同調,隔空各自表述。此事經宜蘭縣政府內部審慎研議,已決定「不訂審查辦法」,且基於尊重農委會,把申請興建農舍、申請農業設施分開審查。
據悉,宜蘭縣政府將針對申請興建農舍,另外自訂審查作業要點,該要點不必送農委會。縣府在要點中規定成立跨局處「審查小組」,對不違反農業生產環境與農村發展的特殊申請案件,授權由審查小組審查「農舍」與「農業設施」設立,容許因地制宜的彈性配置。
為了讓農舍不必位於「邊邊角角」,可因地制宜彈性配置,宜蘭要走自己的路。縣府上個月公告「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草案,該辦法把中央原本規定的農舍、農業設施分開審查,改為合併審查,兩者可以占總農地面積40%。
未料政令尚未出門,惹來各界批評與農團抗議不斷,擔心宜蘭縣政府限縮母法所規定農舍占10%的農地面積,反而讓其他的農業設施用地面積超過30%,同時質疑辦法中的蓄水設施恐將變成景觀池或游泳池,替豪華農舍進駐大開方便之門。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也重申,蓋農舍是適用中央「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農業設施適用「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若要再把農舍與農業設施混為一談,牴觸相關法令,實屬無效。
中央與地方不同調,隔空互槓。宜蘭縣政府上月23日召開公聽會討論如何修改辦法,未料最近縣府內部討論後,決定不訂審查辦法了!縣府農業處表示,基於尊重農委會規定,決定把農舍與農業設施分開審查,縣府對農舍部分另訂「宜蘭縣興建農舍審查作業要點」,農業設施審查的部分回歸中央。
據了解,針對「宜蘭縣興建農舍審查作業要點」,縣府已經與農委會討論過,確保不再出現中央與地方說法不一或對槓情形。
該農舍審查作業要點把原本辦法草案中,惹人爭議的蓄水設施拿掉,明訂由縣政府組成跨局處「審查小組」審查農舍申請案,同時對於特殊申請案件,農民該如何申請農舍、農的配置?縣府規定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與農村發展前提下,授權由審查小組開會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