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僅2成5接管 污水下水道使用費緩徵

2016-12-30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依規定須於明年元旦開徵,每度五元、隨水費徵收,以一般家戶月均用水量三十度計算,每月要繳一百五十元,目前完成接管的四萬餘用戶全數納徵;不過,這項政策出現變化,全縣只宜蘭與羅東系統接管,兩地接管率皆不到六成,全縣接管率甚至只有約兩成五,考量政策一致性與公平性,縣府決定緩徵。

  • 宜蘭縣污水下水道只有4萬餘用戶完成接管。(宜蘭縣政府提供)

    宜蘭縣污水下水道只有4萬餘用戶完成接管。(宜蘭縣政府提供)

各系統接管率逾7成再開徵

污水下水道使用費開徵就要上路,縣長林聰賢昨與工務處長陳春錦等人討論後,拍板「緩徵」且緩徵沒有時間點;林聰賢認為,每個月一百五十元雖然不多,但政策要考量一致性與公平性,不能讓守法者感覺受到懲罰,也就是說,配合政策接管的反而要繳使用費,不配合接管或未接管用戶反而不用繳,這樣的作法不公平,應等到各系統接管率拉高至七成或八成,再考慮開徵。

陳春錦說,全國只有台北市與高雄市收費,新竹、嘉義與桃園只針對事業用戶收費,並未全面開徵,宜縣緩徵沒有時間點,看接管率再決定,雖然自治條例規定元旦施行,但這屬行政裁量,只是「緩徵」並非不徵,沒有適法性的問題。

宜蘭縣污水下水道應接管戶數共十七萬戶,分成宜蘭、羅東、礁溪、頭城、三星與蘇澳等六大系統,民國九十五年開始針對宜蘭與羅東佈線接管,迄今宜蘭接管率五十八%、羅東接管率五十七%,其他系統仍在辦理水資源中心用地取得說明會,總計全縣接管率僅有兩成五,縣府希望在民國一百一十五年完成全縣接管。

宜蘭縣政府訂定「宜蘭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經議會審查通過訂頒明年一月一日施行;該條例明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每立方公尺(度)不得超過五元,也就是要在明年元旦開徵使用費。縣府指出,目前一度廢水處理費用約九元,全年須支出七千萬元,對用戶端收取五元使用費,這只是部分負擔,其他仍由政府補助。

縣府工務處指出,宜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將隨水費徵收,平均每戶每月用水量約三十度,宜縣已有四萬多戶完成接管,每度五元,每月約須繳交一百五十元使用費。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adi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