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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水泥業空污加嚴管制 下月上路

2016-05-18

超標罰款10萬元起跳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全台最嚴格,號稱「青天版本2.0」的宜蘭縣水泥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六月一日公告實施。縣府訂定比環保署十三年來未修正的標準還嚴格的標準管制,實施後將可減少十九%水泥業排放的氮氧化物。

  • 宜蘭水泥業空污標準加嚴下月上路,縣府全天監控。(宜蘭縣政府提供)

    宜蘭水泥業空污標準加嚴下月上路,縣府全天監控。(宜蘭縣政府提供)

環保署八十五年一月頒訂「水泥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九十二年曾做過修正,至今未再更動;冬山鄉居民深受水泥廠廢氣污染之苦,家裡不敢開窗,縣府多次向環保署反映加嚴管制,但未獲重視,縣環保局長陳登欽表示,環保署的規定已不符時宜,歐盟與中國已對水泥業研訂或實施比台灣更嚴格的排放標準,台灣必須檢討。

陳登欽說,全國僅剩七家常態性操作水泥廠,四家較老舊的在宜蘭,位於冬山鄉與蘇澳鎮,所排放的氮氧化物是宜縣空污主要來源,近幾年有惡化趨勢,環保局調查,從一○一年到一○四年,水泥廠排放粒狀物占全縣固定污染源近三成,氮氧化物佔八成以上,必須嚴加管制。

環保署現行規定,既設的旋窯預熱機及生料磨,每天量測的排放物不透光率高於廿%者,熟料冷卻機排放物不透光率高於十%者,累積時間不得超過四小時,以六分鐘一筆紀錄,累計四十筆以上不合格算超標。

宜蘭縣新訂的排放標準,標準發布滿一年後,改為不得超過三小時,不合格超過三十筆就開罰,發布滿兩年,提高到不得超過兩小時,不合格超過二十筆就開罰;新設的旋窯預熱機、生料磨及熟料冷卻機,從發布日開始都不能超過二十筆。

至於氮氧化物,既設旋窯預熱機及生料磨,環保署版標準是連續廿四小時監測均值應小於四百五十ppm,凌晨十二點過重新計算;縣版改為連續兩小時均值應小於四百五十ppm,實施一年後提高至四百ppm;陳登欽表示,廿四小時均值計算,業者可在某些時段停止運作壓低均值,兩個小時均值則可加強監控,超標可依空污法處十萬至一百萬元罰款。

業者:會依規定汰換設備

台泥表示,標準加嚴後,許多設備要整修汰換,會依照縣府規定,將廠內設備調整到位。潤泰也說,公司政策就是配合環保局,也有提早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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