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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縣府償還清大預算惹議 議會要求查明合約

2016-05-03  18:54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國立清華大學未至宜蘭設校,宜蘭縣府卻要逐年編列預算償還8千多萬元再度受到宜蘭縣議會關切,宜蘭縣議會議長陳文昌表示,簡直是不平等條約,要求縣府釐清款項明細、查清是否具備處罰條款,並請教育部出面協調解決。縣府計畫處表示,議會要求尊重配合,一切以縣民利益為最大考量。

  • 宜蘭縣府償還清華大學預算再引爭議。(記者簡惠茹攝)

    宜蘭縣府償還清華大學預算再引爭議。(記者簡惠茹攝)

  • 宜蘭縣議會議長陳文昌表示,議會要求釐清款項查明合約。(記者簡惠茹攝)

    宜蘭縣議會議長陳文昌表示,議會要求釐清款項查明合約。(記者簡惠茹攝)

國立清華大學與宜蘭縣政府原本簽訂備忘錄要到宜蘭設校,雙方達成協議由縣府協助清大取得用地,並在不超過3億的經費下協助建設基礎工程,清大依縣府承諾先行墊付2億8000多萬元,於102年完成基礎工程,並於103年取得雜項執照,宜蘭縣政府也編列預算,逐年編列預算共支付清華大學2億元經費,尚有8千多萬元待支付。

議長陳文昌表示,101年清大宣佈不來設校後,縣府還要還錢簡直是不平等條約,宜蘭縣議會在日前針對清華大學墊付案舉行座談會,出席議員對縣府編列預算償還清華大學持型基礎工程費用尾款感到不解,要求縣府釐清基礎工程確切款項、確認兩造雙方簽訂的備忘錄是否有違約處罰條款,並請教育部出面協調解決。

「尊重宜蘭縣議會並爭取宜蘭縣民最大利益。」宜蘭縣政府計畫處表示,由於在地審計的情況下,會計憑証目前存在清華大學,宜蘭縣政府會配合會計單位進行查核,再回覆縣議會。

此外,計畫處指出,縣府與清大的備忘錄中沒有處罰條款,在還沒撥還8000多萬元給清華大學前,土地管理機關還是屬於清大,目前已經與預計接手該地的宜蘭大學、清華大學展開三方協議,希望先由宜蘭大學代為償還8千多萬元給清大,再由宜蘭縣政府逐年編列預算還給宜大,縣府也會加強與議會溝通,針對尚待支付經費,分年編列預算送縣議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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