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加裝VMS 籲補助通訊費享


2016-01-25 07:18 聯合報 記者鍾知君/宜蘭報導

漁業署要求每艘漁船加裝「漁船監控系統」(VMS),但每年卻要漁民負擔1萬2千元通訊費,休漁期過後重新開機,還要加收3千元開通費,漁民認為不合理,紛紛向宜蘭縣近海圍網漁業協會總幹事邱嘉進反映。

邱嘉進建議漁業署補助通訊費用。

為落實漁船動態管理,監控有無違法捕撈,漁業署從2000年起規定各類漁船要遵守VMS法規,並要求鮪延繩釣船、魷釣船及運搬船等都要安裝VMS。

邱嘉進指出,漁船加裝VMS,漁民每年要負擔1萬2千元通訊費,休漁期間漁船未開啟系統,直到要重新作業,業者又向漁民收取3千元開通費,漁民叫苦連天,批評這根本是「獅子大開口」。

邱嘉進說,政府既然要求漁民裝置,就應該補助通訊費用,不應該拿辛苦的漁民開刀,建議費用應該由政府自行吸收。

蘇澳區漁會總幹事林月英表示,政府目前有補助在台日暫定執法線附近作業的船隻VMS通訊費,漁會也替漁民向漁業署爭取多次,可是都沒改善。

宜蘭縣漁業管理所長陳祖健說,政府當初有補助漁民裝機費用,通訊費則是「使用者付費」,既然地方有聲音,會跟漁業署反映,研議補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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