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農舍政策轉彎? 林聰賢:回歸中央法規

2015-10-06  21:42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宜蘭縣農舍政策轉彎?縣長林聰賢今天宣佈,有關農舍興建十月中旬回歸中央法規,宜縣對農舍加嚴審查與把關,已得到中央正面回應,也訂出相關法令約束,縣府階段性目標達成;下週縣務會議,請農業處彙整中央法規說明,至於「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將修正或停止適用。

  • 縣長林聰賢宣佈,十月中旬農舍興建回歸中央法規。(記者簡惠茹攝)

    縣長林聰賢宣佈,十月中旬農舍興建回歸中央法規。(記者簡惠茹攝)

  • 縣長林聰賢宣佈,十月中旬農舍興建回歸中央法規。(記者簡惠茹攝)

    縣長林聰賢宣佈,十月中旬農舍興建回歸中央法規。(記者簡惠茹攝)

宜蘭縣政府四月七日頒訂「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對農民資格與農舍興建加嚴審查,衝擊到農舍市場交易,引起建商、房仲與部分農民團體的反彈,並多次發動抗議,農舍議題吵得沸沸揚揚;農委會正視濫種農舍的嚴重性,九月間修訂「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對農民資格加以規範。

今天縣務會議,宜蘭市長江聰淵說,宜縣農地管理已回歸各鄉鎮市公所審查,當初要遏止農地炒作、落實農用,已引起中央重視,建請縣府有關農舍管理,是否依照中央新頒法令來審查。

「宜蘭已經完成階段性目標。」縣長林聰賢宣佈,十月中旬以後,所有的農地、農舍發照與農業設施管理,全部回歸中央法規,宜蘭的導正措施得到中央正面回應,中央也已經修正辦法,並邀集各縣市政府討論審查原則,縣府也催促中央修訂不足的規定,「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的階段性任務已經完成。

林聰賢強調,為了讓民眾有清楚的資訊,要求農業處整理農委會通過的辦法,在下週的縣務會議提出,回到中央的標準就不會有資訊混淆,至於過去既有的違規農舍,縣府給予三年輔導期,但四月七日後新蓋的農舍只要有違規,即報即拆、即報即罰。

縣府農業處指出,中央新訂的法規與宜蘭縣審查辦法原則相同,例如農民資格的認定、農舍興建位置配置,都是朝相同方向修正,為了保持農業區塊完整,農舍也必須是矩形配置,臨接道路、位於農地界線,水土保持局也邀集縣市政府針對農舍經營企劃書與審查原則召開會議討論,訂定方向與宜蘭縣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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