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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炮打小鳥 不打豪華農舍
2015-09-05 01:30:13 聯合報 簡立人/文字工作者(花縣吉安)
內政部通過「新版興建農舍辦法」,未來「農舍」非「農民」不得興建,且購買整修、移轉繼承等條件也可能修正,引起部分政客、業者及「非農民」屋主反彈。反對有無道理,幾個面向可供思考:
首先,這些「準違建」之農舍,是使用了怎樣的土地?是乏人問津的荒地,或者經年收穫的農地?如是前者,則原本該有的農作人才、農業競爭力哪去了?政府有充分保護農民免於全球化下農作物的廉價傾銷嗎?如是後者,無疑是讓台灣原本已經不振的農業更加雪上加霜,政府不僅該拆,更要重重地處罰該建商、仲介、房屋所有人。
再者,筆者有朋友退休後在東部某縣市找了塊林間野地,一磚一瓦、胼手胝足搭建小屋自住,並在四周植樹、綠化原本的荒蕪。沒有廁所,小號在田間、大號要至鄉公所;沒有浴室,曠野就是他們的淋浴間,冬天還要趁中午洗澡以免凍著……雖然陽春,但總算是實現了兩夫妻野鶴閒雲的退休生涯。
但奉公守法的他們,跑去向林務局通報後,卻被承辦人以「所植樹物非農作物」、「涼亭有屋頂」等理由列為違建、限期改善否則拆除,好在他們原本就想當快樂農夫,所以改種有機作物,並改善了部分建物才過關。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豪華農舍比比皆是,為何「大炮打小鳥,卻不打滿街老虎?」地方政府究竟出了什麼問題?
最後,又有政客認為「農舍農有」不利青年返鄉務農。試問若有心務農又無法獲得農保身分的青年能有幾人?且從事農業生產一年以上就能興建農舍,條件真的太嚴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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