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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案占路?地籍圖證明路占私地
2015-07-16 07:58:44 聯合報 記者林縉明/壯圍報導
宜蘭縣壯圍鄉一處建案被指控占用道路,業者昨天到縣政府說明,出示地籍圖證明該道路並非既定道路,屬於私人土地,他是依法申請建照,並非挖路蓋房子。對於縣政府發文要求停工,業者說,不是不理會停工的指示,只希望縣府能說明停工原因。
附近有地主指控,鄉公所6年前與去年針對「既定道路」認定不同,主動向縣政府陳情。縣府建設處調查發現,6年前指定建築線過程,依照鄉公所提出證明及回函,認定是既定道路,可以依此指定建築線;但去年建地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建築線時,鄉公所回函表示非其維護管理的既定道路,沒有依此道路指定建築線,導致前後矛盾。
張姓建商昨天澄清,他沒有挖路蓋房子,建地都在私人土地範圍,反控是自己的土地被道路侵占,只是依法取回土地,而且根據地籍圖顯示,道路根本沒有畫設在內,證明道路是蓋在私有地上。
縣府建設處長黃志良表示,由於鄉公所前後證明文件不一致,已經通知鄉公所說明原因,在事情未釐清前,依據建築法58條規定要求業者先停工,若雙方對於結果不滿意,可以依法打行政訴訟。
鄉長簡文魁痛批縣府推卸責任,兩次會勘都有到場,現在遇到問題都推給鄉公所,對於停工要求已經轉達給業者,若後續走到法律程序,產生相關賠償問題,縣政府要負責。
張姓業者強調,不是不願配合行政機關的停工指示,希望縣府說清楚原因,才知道如何改善,不然停工損失誰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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