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前鎮代、議員涉搓圓仔湯 5人全判緩刑


宜蘭地方法院。林泊志攝
2015年06月18日19:14
宜蘭縣議員林東成去年五合一選舉前,因與部分鎮代候選人「搓圓仔湯」,遭檢方依違反《選罷法》起訴,並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林東成於本月3日辭去議員一職,宜蘭地方法院今下午4時30分,對涉案5人依違反《選罷法》做出判決。

其中,頭城鎮代會主席林樂賜(64歲)、鎮代林坤樹(55歲)、林錦梅(59歲),共同對具有候選人資格者,交付賄絡,而約其放棄競選,共2罪,各處1年8個月徒刑,併科160萬元罰金,褫奪公權4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併科240萬元罰金,褫奪公權4年,於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交付公益金30萬元,並提供240小時勞動服務,緩刑5年。

另,林張秀娥(59歲)共同對具有候選人資格者,交付賄絡,而約其放棄競選,處有期徒刑1年,併科120萬元罰金,褫奪公權3年;又對共同對具有候選人資格者,交付賄絡,而約其放棄競選,判處1年6個月,併科140萬元罰金,褫奪公權4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個月,併科200萬元罰金,於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繳交25萬元公益金,提供200小時勞動服務,緩刑4年。

林東成則是具有候選人資格者,收受賄絡,放棄競選,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併科160萬元罰金,褫奪公權4年,於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繳交20萬元公益金,提供180小時勞動服務,緩刑4年。其收受賄絡的240萬元款項沒入。

而檢方對林東成等人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法院也將於25日下午宣判。

此案緣起於前頭城鎮代會主席林樂賜、前鎮代林坤樹、林錦梅及捲土重來的林張秀娥等人,為求去年五合一選舉時能「同額競選」,先以50萬元勸退一名林姓商人,後四人再各出60萬元、共240萬元,對林東成「搓圓仔湯」,林轉而投入縣議員選舉,最後以5557票成了新科議員。

檢方認為包括林東成在內等5人涉犯《選罷法》97條第1項、第2項,全提起公訴與當選無效之訴。除林張秀娥外,當選的林樂賜、林坤樹與林錦梅全已請辭。

林東成於本月3日請辭議員職務,並坦承「做錯一些事情,會勇於面對司法」,成了宜蘭縣地方自治40年來,第一位主動請辭的議員。

林東成的議員遺缺,宜蘭縣選舉委員會指出,縣長、議員選舉為內政部與中選會權責,林東成於本月3日請辭後已提報內政部,內政部作成補選決議,並通知中央選舉委員會進行補選作業,依法於3個月內,最晚在9月2日前得完成補選。

過去選舉多選在週末舉行,而暑假國家考試多,最晚8月29日當週週末得完成投票作業,不過包括補選選舉公告、候選人領表程序等補選作業程序至今尚未定案,縣選委會說,詳細補選作業待中選會公告為準。(林泊志/宜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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