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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隧點名龜速車 律師:不違反個資法

鄭宇晴 2015/04/22 21:36 點閱 369 次
隧道內直接「點名」龜速車加快,能解決回堵壅塞問題嗎?(photo by  Christine Matthews on geography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隧道內直接「點名」龜速車加快,能解決回堵壅塞問題嗎?(photo by Christine Matthews on geography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鄭宇晴台北報導】直接「點名」龜速車加快,能否解決雪山隧道往外回堵的問題?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22日針對國道5號壅塞現象表示,為提升雪隧行車效率,將考量開放超車的可行性,並考慮以隧道廣播方式,提醒特定慢速車加快速度。坪林行控中心主任馮張斌表示,指名車號可能違反個資法,然而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認為,公佈車號沒有違反個資法的問題。

立委陳歐珀22日邀請宜蘭縣議員及交通部官員,就國道5號壅塞的解決方式進行說明。陳歐珀表示,交通部一直以來都以專業考量為由回絕外界建言,「不知變通」,無法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讓宜蘭縣每逢假日必塞。他提出,「應參考國外案例,於雪隧直線處設立可超車的交通標線」,以解決龜速車擋路問題。

對此,吳木富承諾,會督促國道警察加強取締慢速車,也可以考慮行控中心指名特定慢速車,「請你速度加快一點」。至於是否開放超車,吳木富表示,須兼顧行車安全及通行效率,未來將成立專案研究,研擬提升雪隧流量的各種可行方案。

馮張斌則表示,行控中心無法指名要哪一部車加速,「報出車號可能馬上就接到抗議電話」,且有違反個資法之嫌,目前只能要求特定路段的用路人跟上前車速度。

律師蘇家宏回應說,若行控中心蒐集車牌的目的為促進公共利益,屬合理使用範圍,且公佈車牌不會聯想到個人,也沒有妨害名譽問題,應該沒有違反個資法之嫌,「但可能被點名的車主不會很開心。」

陳歐珀則表示,有些駕駛根本不會聽廣播,「龜速車大多因聽音樂、想事情或在聊天,才沒有察覺到自己已離前車愈來愈遠。」建議交通部想一套比廣播提醒更有效的警示系統,「效果就像是你在睡夢中,有人大叫『過站了!』一樣」,警告龜速車再不加速,就要被罰錢了。https://anntw.com/articles/20150422-Od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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