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桃園宜蘭 囤房稅最重

2015-02-17 經濟日報 記者郭及天、吳佳蓉/台北報導

 

 

今年5月「囤房稅」首度開徵,縣市政府中,包括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及連江縣針對非自住房屋的房屋稅,採差別稅率,稅率最高3.6%,新北市也預定將非自住房屋稅率調升至2.4%,非自住房屋今年須繳納的房屋稅恐翻倍。

 

 

依據財政部定義,本人及配偶合計全國持有三戶以內房屋,只要是供自己或由直系親屬居住時,即列入「自住房屋」,稅率維持1.2%;第四戶以上視為「非自住房屋」,將被加重課徵房屋稅,稅率從1.5~3.6%,並鼓勵地方政府根據囤房數,訂定差別稅率。

財政部統計,截至2月初,訂定差別稅率縣市包括台北市、桃園市及宜蘭縣,採「三級制」課稅,第四、第五戶房屋,稅率2.4%;第六戶以上稅率3.6%,是抗囤房最積極縣市。連江縣也採差別稅率,但訂定稅率較低,第四、第五戶稅率1.6%、第六戶以上2%。

其餘縣市針對非自住房屋,則均採單一稅率,都採最低稅率1.5%課稅,僅有新北提高至2.4%,但方案仍待市長朱立倫核定及議會通過後才可確認。整體來看,預估大台北地區囤房者所受的影響將大於中南部地區,而台北市新落成、符合高級住宅定義及擁房四戶以上的囤房族,所受衝擊將最大。

因為除囤房稅外,雙北去年7月1日起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築,今年將適用更高的房屋構造標準單價,其中北市高級住宅還得多面臨「豪宅稅」的負擔。

在稅基、稅率大幅調升的加乘效果下,過去每屋僅數萬元、十餘萬元的房屋稅,可能大幅提高至逾百萬元。以擁有四戶以上不動產的屋主來說,預計台北市約有2%納稅人受影響,估約1.7萬名納稅人。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表示,若是雙北市、桃園等地的囤房者,成本將會增加,反觀中南部則壓力大減,中南部豪宅可能因為持有成本優勢,成為自用客戶資金投入目標。以去年豪宅成交量來看,台北市約年減17%、台中年減42%、高雄年減約1%。信義房屋企研室經理曾敬德表示,囤房稅開徵將擠壓囤屋族往稅率較輕的地區移動。

 

 

 

稅率愈高 中央補助款愈多

財政部官員表示,俗稱「囤房稅」的非自住房屋稅,訂定權主要在地方政府,中央訂出稅率區間,即在1.5%到3.6%間,各地政府決定稅率高低及形式,可以選擇單一或差別稅率。但中央也祭出獎勵措施鼓勵地方政府,調整態度積極、調幅較大縣市,將獲得更多一般補助款分配額度。

官員指出,房屋稅屬地方稅,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財政收入。財政部去年起調高非自住房屋區間,目的除了為抑制炒房,同時也是給地方政府更有力的政策工具,訂定可反映實際價格房屋稅率,增加地方稅收。

目前除少數縣市外,大多數縣市的非自住房屋稅率,只是從先前的最低稅率1.2%調整自現在的最低稅率1.5%,可增加稅收相當有限。

舉例來說,採1.5%稅率的台中市及高雄市,房屋稅收預估僅增7,600萬元及6,963萬元。而將稅率調升至2.4%的新北市,預估一年稅收就可多出2億7,383萬元。

官員鼓勵地方政府調整非自主房屋稅率,除可挹注地方稅收外,調幅愈大、愈早調整的縣市,比起調幅低的縣市,可獲得更多補助款。

 

 

高價屋設為自住 有利節稅

由於房屋稅採累進稅率,房仲業者建議,擁有四戶以上的多屋族,應將房屋評定現值最高的三戶,設定為適用較低稅率的自用住宅,自第四戶起設定為非自用,較有利節稅。

多屋族如何節稅?房仲業者指出,以一戶位於台北市敦化南路的30坪房屋為例,於去年7月前完工的建築,房屋標準單價適用舊制的每平方公尺5,080元,敦化南路路段率以200%計算。該屋主擁有房屋在三戶(含)以內,則登記為自用住宅,則適用1.2%的稅率,繳交房屋稅約1.2萬元。

若他擁有四戶房屋,三戶都在信義計畫區內,房屋評定現值較高的地點,則應該敦化南路的房子設定為非自用住宅,該屋就需以2.4%稅率計算,其房屋稅倍增至約2.4萬元。

若屋主擁有六戶以上房屋,則有三間適用自用住宅,另三間為非自用住宅,屋主應將房屋評定現值高的地點設為自用住宅,則適用1.2%的稅率,低的三戶則為非自用,則適用3.6%的稅率。

業者強調,該屋若為去年7月(含)以後才完工,將會適用房屋構造標準單價的新制,再增加1.5倍的房屋稅。

此外,屋主除了房屋稅外,尚有地價稅,若以該戶所處土地公告地價平方公尺11萬元、該戶持分土地10平方公尺計算,若登記為0.2%稅率的自用住宅,所繳地價稅稅額約2,200元,若為非自用住宅稅率為1%,需繳地價稅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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