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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地送屋…300萬買到違規農舍
2015-07-28 07:52:15 聯合報 記者范榮達、張裕珍/苗栗報導
民眾嚮往田園生活,常見「買地送屋」行銷農舍手法,但小心花大錢買到違規農舍!監察委員陳慶財等人昨天巡察後龍鎮「樂耕園」20間組合式木屋(資材室)違反農用,屋主花三百多萬元購買,卻必須受罰,依區域計畫法可以連續開罰6萬元到30萬元,直到改善為止。
苗栗縣2001年至上個月在土地登記簿註記的農業用地興建農舍面積高達1870.39公頃,監委陳慶財、楊美鈴、章仁春、陳小紅專案調查全台農業用地興建農舍狀況,昨天第一站到苗栗縣聽取簡報,巡察造橋鄉「城市田園」、後龍鎮「樂耕園」違規農舍,陳慶財表示,「農地農用」是最大原則,希望未來建置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平台,展現政策成效。
縣府農業處人員指出,「樂耕園」占地近一公頃,一般農業區農地分3區蓋了20間組合式木屋,有些不足0.1公頃,依規定不能蓋資材室,且資材室必須向鎮公所申請興建,資材室也沒有供農業用途,縣府今年5月發現,鋪設的石路、花圃、水池及組合式木屋,統統不合法。
此外,「城市田園」占地約750坪,屬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業者蓋了4間豪華農舍,未經農民資格審查,也沒有申請建照,就自行興建,且庭園景觀造景超限,「城市田園」二度違反水保法,已發函要求補照,並移送依區域計畫法核處。
農業處長許滿顯說,農地蓋農舍違規態樣包括庭園景觀造景或水泥鋪面未作農業使用,山坡地大型開發雖合法規畫建農舍最小面積0.25公頃,但聯外道路不能以農路名義申請,都導致非農用土地面積超限,縣府還發現少數地政士、建築師甚至誤導消費者,違反區域計畫法罰一次6元萬就好,建請中央規範違法專業人員裁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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